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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2026年规划设计、勘察测绘项目招标公告

· 2024-02-23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2026年规划设计、勘察测绘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2026年规划设计、勘察测绘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12-00086
项目名称: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2026年规划设计、勘察测绘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0.00
最高限价(%):50
采购需求:

001包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2024-2026年规划设计服务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包括:
1.规划控制线划定:以审批的上位规划为依据,明确道路、绿化、铁路、河流、文物、基础设施、管线等强制性规划控制线位置,作为制定方案的基础。
2.城乡规划编制:包括总体规划、战略规划、发展规划、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适宜性评价、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国土空间规划、风景名胜区区总体规划、自然资源保护区总体规划、概念性规划、方案策划、城乡十四五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规划分区规划、各类专项规划、控制性及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镇或街道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村庄居民点布局规划、环境设计、编制规划方案测光报告等内容。
3.综合规划研究:在土地出让前或出让后,开展综合规划研究工作,包括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提出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指导意见、管控文件、土地出让方案、规划条件、设计要点、地块周边配建情况说明、地块规划条件附图及其他辅助图文资料等,明确地块涉及到的规划、交通、市政等方面规划条件。修建性详细规划还包括市政综合管网规划、竖向规划。根据城市发展和政府工作安排,开展各类城乡规划专题研究。
4.规划调整论证:包括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商业比例、绿地率、建筑高度等管控要素的规划调整或核实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和建议方案等工作。
5.专项规划:市政专项规划(包含给水、污水、雨水、电力、电信、供热、燃气、环卫、消防、防灾等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及市政公用设施综合规划);交通专项规划(道路断面、道路坐标点、道路选线规划、道路规划条件、道路竖向规划、土石方平衡规划、交叉口及立交规划、对外交通规划、道路交通规划、公共交通规划、静态交通规划、慢道系统规划、智能交通规划、货运系统规划、交通设施规划、交通组织规划、慢行交通立体过街设施规划、道路施工调流规划、项目调整规划等)。6.交通影响评价。
7.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8.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包括给水、污水、雨水、供热等专业施工图设计及市政工程初步设计等)、道路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交通标志标线施工设计等)。
9.其他规划服务:包括规划道路纸质、电子定线图及核线、制作项目附图、选址规划、选线规划、项目实施方案规划、非开挖竖向设计条件、道路综合管网断面、汇报PPT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各类提案回复、各类规划图、多规合一数据核实、土地整理、用地规划、制作招商推介材料及提供其他城乡规划服务等。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技术成果文件需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技术规范等要求。规划设计取费依据《辽宁省城市规划设计行业收费标准》(辽规协[2002]16号)。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需满足采购人的时限及质量要求。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需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数量、交付时间,履约期限为2024-2026年度,共3年。履约地点为沈阳市浑南区。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应需满足采购人及行业一般标准、要在约定期限内提供成果。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 号】规定执行及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采购人要求。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供应商需对服务质量作出保证,出现不符合标准的情形,需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改正服务方式等补救方式。

合同履行期限:2024-2026年度,共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000,000.00
最高限价(%):50
采购需求:

002包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2024-2026年勘察测绘服务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包括:
1.提供数字化地形图和数字化管网图:对土地的现状地物地貌及管线进行修测、更新,按要求提供供图服务,保证区域地形图、管网图的现势性。
2.坐标测量:根据工程需求测量点位坐标,量算封闭点位的面积,出具成果报告。
3.坐标转换:对已有坐标成果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求定转换数学模型、进行坐标计算,提供坐标成果。
4.拆迁面积估算测量:对有拆迁意向的地块利用影像资料,估算需要动迁的土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为政府预估拆迁成本,制定拆迁征收计划提供依据参考。
5.征收面积测绘:依据征收范围界线,计算征收面积。
6.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对土地进行界址点测量、地籍权属调查、数据采集和编辑、面积计算、制作地籍图和权属图,提供土地登记代理服务。
7.地籍测绘: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宗地图制作、土地征收面积图制作、项目用地范围测量(土地预审用)、规划权属勘界图、分摊土地面积计算等。
8.行政区(区县、街道、社区等)界线测绘:界桩埋设和测定、边界点测定、边界线及相关地形要素测绘。
9.规划定桩测量:依据土地宗地信息,现场划定四至范围。
10.规划道路定线、工程线路测量(管线定线)及建筑物定线:按规划要求对市政道路、管线及建筑物利用全站仪、GPS等先进设备进行现场实际定位,以确定地块交通情况、市政配套情况、与交通枢纽及周边地块相对关系等。
11.规划监督测量:对建筑物、道路和管线等项目验测平面位置、验测高程高度、规划面积测量。
12.房产预测:在房屋竣工验收前,主要依据施工图纸、实地考察和国家测量规范对尚未施工的房屋面积进行预先测量计算。
13.房产实测:在房屋竣工验收后,对房屋进行实地勘测、绘图、计算房产实际面积和分幅图制作,为办理产权证等相关工作提供依据。
14.地下空间测量:利用三维扫描仪对地下空间面积、平面、立面进行测量。
15.管线探测:探测地块内及周边道路管线的位置、埋深、管径、材质、权属单位等属性,提供基础管线数据。
16.道路测量、管线测量、管线竣工测量、道路转序测量、管线转序测量:对已竣工的道路和管线进行规划核实测量和道路转序测量、管线转序测量。
17.纵、横断面测量:对道路、河流、水面等纵、横断面进行测绘服务。
18.提供历史影像图:为拆迁、征地、决策等提供不同年代的影像基础资料。
19.无人机航飞正射影像:对地块利用无人机进行航飞,获取最新影像资料。
20.倾斜摄影测量:对地物、地貌、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倾斜摄影测量,制作实景三维模型和实景三维模型施工进度实时监控以及建筑物精细化实景三维建模。
21.控制测量:按项目所需进行控制点测量、导线点测量、等级水准测量服务。
22.水准点测量、BM点测量、土方测量、竖向测量、管线竖向设计测量:对地块内的竖向高程及需排迁的土方进行现场测量,计算土方量。对管线竖向设计提供测绘服务成果报告。
23.净空测量:按要求出具净空测量报告。
24.地图编制:地图设计,资料收集、整理与分析,专题地图及图册设计制作。
25.日照分析所需基础数据采集:采集地块周边建筑物平面位置、高度及窗高,为规划方案编制、挡光分析等提供基础数据。
26.变形监测:对建筑物及基坑等变形体进行变形测量以确定其空间位置及内部形态随时间的变化特征。
27.岩土和生态服务: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物探、岩土设计与施工、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防治勘查设计与施工、地基与基础检测、基坑监测与主体沉降观测、岩土咨询、结构补强、土壤污染调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矿产资源压覆评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设计与施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第三方技术复核、水土保持全过程服务、地下疏松、脱空、富水区域检测、编制治理隐患方案、路面与路基均匀性检测、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场地调查报告、水土气检测、污染治理以及其他土地服务。
28.方案编制及可行性报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林地现状调查表编制、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权属情况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可行性报告、其他类别方案编制及可行性报告。
29.土地相关服务:表土剥离设计、节约用地评价、土地变更调查、土地规划业务、土地复垦业务、国土专项调查等土地相关技术服务。
30.软件开发服务:针对客户的业务应用需求而提供的软件产品及应用软件定制开发服务。
31.其他勘察测绘服务。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技术成果文件需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技术规范等要求。勘察测绘取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测绘局颁布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文)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需满足采购人的时限及质量要求。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需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数量、交付时间,履约期限为2024-2026年度,共3年。履约地点为沈阳市浑南区。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应需满足采购人及行业一般标准、要在约定期限内提供成果。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 号】规定执行及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采购人要求。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供应商需对服务质量作出保证,出现不符合标准的情形,需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改正服务方式等补救方式。

合同履行期限:2024-2026年度,共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001包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2024-2026年规划设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甲级资质(有效期内的); (2)002包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2024-2026年勘察测绘: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有效期内的)。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3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3月0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3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电子版提交至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2.投标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线下递交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1沈阳创新天地A座
联系方式: 024-232031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国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10号
联系方式: 18240412446
邮箱地址: sygyxmgl@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崇宁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国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014237010525040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星
电 话: 18240412446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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