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丛台区滏阳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水土保持实施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市丛台区滏阳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水土保持实施方案编制已由 邯郸市丛台区行政审批局 以 丛审批[2024]60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生态环境局丛台区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地方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丛台区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邯郸市丛台区滏阳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水土保持实施方案编制2.1.2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铺设污水管网 52480 米;对溢阳河、输元河河道两岸的垃圾进行清理,共计 1857t;对滏阳河、输元河、北湖和七条沟渠进行岸坡平整,并进行生态护岸。2.1.3 服务期限:40 日历天2.1.4 质量标准:合格。2.1.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完成项目的实施方案编制,包括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以及后续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3、特别说明:注:(1)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冀政务办【2023】35 号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07 00:00 至 2024-09-11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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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9-27 14: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投标人必须通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评标过程,及时回复专家的质疑。专家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出质疑,投标人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回复。投标人在评委专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疑,否则后果自负。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接受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招标人:邯郸市生态环境局丛台区分局 杜强 0310-3111741;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煜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王旭 0310-8298393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市生态环境局丛台区分局
电话:0310-3111741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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