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环境治理设备采购项目
评审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环境治理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JDACC-W4055
三、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评审结果(评审排序、供应商名称、最终报价):
01包:
第一名:黄山天之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698000元整
第二名:黄山荷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720000元整
第三名:合肥木法沙科技装备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708000元整
02包:
第一名:黄山天之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325000元整
第二名:黄山荷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322800元整
第三名:合肥木法沙科技装备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318000元整
03包:
第一名:浙江创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420000元整
第二名:黄山天之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465000元整
第三名:北京点点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360000元整
五、如对上述评审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提出,并且将书面异议材料现场递交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我单位将在收到异议后七个工作日内向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做出书面答复。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李 伟、张晨光、杜巧玲
电 话:19966543603(李)、18756059031(张)、18906939171(杜)
异议接收电话:0551-6222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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