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2-211300-02603
二、项目名称:朝阳市生态环境局臭氧污染及细颗粒物协同控制分析研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朝阳市生态环境局臭氧污染及细颗粒物协同控制分析研究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环保集团辐洁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皇姑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4号
中标(成交)金额:79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朝阳市生态环境局臭氧污染及细颗粒物协同控制分析研究项目
服务类
名称:朝阳市生态环境局臭氧污染及细颗粒物协同控制分析研究项目(C169999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服务范围:1.基于多源卫星遥感数据,针对朝阳市开展细颗粒物、臭氧及其前体物遥感监测,获取其时空分布特征,识别污染排放重点关注区;并结合本地排放清单,利用移动监测手段对重点排放区域进行精细化监测,科学分析我市细颗粒物、臭氧及其前体物重要来源及其传输特征。 2.结合前期监测数据和前期VOCs源解析监测成果,综合分析VOCs和NOx排放对臭氧污染形成的影响,为下一步深入开展臭氧污染和细颗粒物协同控制研究奠定基础。 3.根据分析结果,结合本地VOCs和NOx排放及空间分布特征,提出科学可行的管控和削减建议。
服务要求:1.能够基于多源卫星遥感数据,针对朝阳市开展细颗粒物、臭氧及其前体物遥感监测,获取其时空分布特征,识别污染排放重点关注区;并结合本地排放清单,利用移动监测手段对重点排放区域进行精细化监测,科学分析我市细颗粒物、臭氧及其前体物重要来源及其传输特征。 2.能够结合前期监测数据和前期VOCs源解析监测成果,综合分析VOCs和NOx排放对臭氧污染形成的影响,为下一步深入开展臭氧污染和细颗粒物协同控制研究奠定基础。 3.能够根据分析结果,结合本地VOCs和NOx排放及空间分布特征,提出科学可行的管控和削减建议。
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2月30目前完成
服务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由采购人执行,同时签订履约验收书。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和验收专家签字。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立芹、李翔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朝阳市生态环境局臭氧污染及细颗粒物协同控制分析研究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价函[2018]92号文代理服务费执行市场调节价,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1,92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朝阳市人民路1号
联系方式:0421-39010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三段12-1号
联系方式:0421-371118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董谕
电 话:18204219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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