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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污水处理工程一期2024年生产运营药剂(次氯酸钠)采购及伴随服务(第二次)项目公告

· 2024-02-01

沙田污水处理工程一期2024年生产运营药剂(次氯酸钠)采购及伴随服务(第二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比选项目沙田污水处理工程一期2024年生产运营药剂(次氯酸钠)采购及伴随服务(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水务集团沙沺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沙田污水处理工程位于沙坪坝区回龙坝青龙苗村,一期建设规模为10万吨/天。服务范围为青木关镇、凤凰镇、回龙坝镇、土主镇及大学城北拓区部分区域,主要收集生活污水。污水处理采用改良型A2/O工艺,出水水质满足《梁滩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963-2020)。

2.2采购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

预计需求量

1

次氯酸钠

液体,有效氯含量≥10%。

160

2.3供货期:7个月(具体供货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供货期内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在24小时内运到甲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现场清理等工作。

2.3.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本次比选数量为暂定量,根据实际情况与甲方的要求进行供货,以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比选文件与合同条款的规定。

2.4.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的地点。

3、货物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

货物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见技术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可以是比选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注: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时,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或者经销商时须同时提供生产企业和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1.1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则需具备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1.2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须通过ISO9001认证(提供认证书复印件)。

4.1.3提供投标人该投标产品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押运人员押运证》以及生产企业该投标产品的《产品生产许可证》;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则需出具《委托合同》,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押运人员押运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2投标人须提供1年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3 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4以上资料如无特殊说明,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于202421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5.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5.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须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5.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 500/份标书费(扫码方式递交),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251430(北京时间)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6.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251400分至1430分(北京时间),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6.3 投标截止时间:2024251430(北京时间)。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及比选文件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重庆水务集团沙沺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26号

人:老师

话:023-67767416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88号

人:罗辑

话:18223151922(工作时间9:00-12:00,14:00-17:00)

招采中心: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

人:徐老师、叶老师

话:023-6745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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