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县留村好氧修复工程东侧坑塘环境治理提升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新县留村好氧修复工程东侧坑塘环境治理提升项目已由安新县行政审批局以安行审投字[202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白洋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安新县留村好氧修复工程东侧坑塘环境治理提升项目;
2.1.2建设地点:安新县安新镇留村北侧;
2.1.3建设规模:清理坑塘周围垃圾并分类无害化处置,清理池塘周边及池塘内的约1500m3垃圾、漂浮物人工清理,并有专用车辆运至垃圾填埋分类、填埋无害化处置;在坑塘周边安装坑塘水水质修复系统设备及设施、坑塘内安装浮动式具有自动投加优势工程菌种和充氧并具氧气与菌种扩散能力的水质净化设备进行水质原位修复;池塘岸坡修整,种植植物;池塘内投入鱼苗;处理设备及设施撤离,半岛上种植植物;
2.1.4标段划分:共1标段;
2.1.5计划工期:120天;
2.1.6工程质量: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范围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开标当天查询);
3.1.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29 00:00至2022-09-02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地市分平台界面选择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20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白洋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新县安新镇建设大街213号 | 地址: |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49号1号楼4层111号 |
邮编: | 071600 | 邮编: | 450000 |
联系人: | 张女士 | 联系人: | 侯志峰、藏世安 |
电话: | 0312-53333111 | 电话: | 19133159062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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