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定城镇大山石料厂、广权采石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料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czdycq202401-001
安徽淮府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1月30日10时至2024年1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上对定远县定城镇大山石料厂、广权采石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料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4年1月30日10时至2024年1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通过其他竞价平台竞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买标的物、起始价格、竞买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本项目包括:定远县定城镇大山石料厂、广权采石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料。本次竞价共有2个标的物:
标的1:大山石料厂剩余土石料,
标段编号:czdycq202401-001-01
位于定远县黄山水库东侧100m左右的定远县定城镇大山石料厂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过程中产生的剩余土石料量约为67861.40立方米(约18.12万吨)。超始价:724.80万元。竞买保证金:75万元(柒拾伍万元整),加价幅度:5000元/次或整倍数。
标的2:广权采石场剩余土石料,
标段编号:czdycq202401-001-02
位于定远县黄山水库一带的定远县定城镇广权采石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剩余土石料量约为31329.30立方米(8.21万吨)。起始价:246.30万元。竞买保证金:30万元(叁拾万元整),加价幅度:5000元/次或整倍数。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出售方式:采取总价包干的方式,即总数量为估算量范围的全部土石料,以现场实物为准,竞买人在竞买前须自行到现场勘验确认土石料。委托方对出售土石料的总数量和质量不做任何承诺,竞得人竞得后在装运结束后若发生数量变化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竞得人装运土石料的数量多于估算量,竞得人无需补缴价款;竞得人装运土石料的数量少于估算量,委托方无须退还价款。
3、付款方式及保证金:
竞买成交后,竞得人须在竞买成交后3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委托方与竞得人签订《土石料购买合同》,《土石料购买合同》样本由委托方提供。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土石料购买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4、 标的交付:
交付时间、方式:成交价款付清后即日委托方与竞得人双方现场移交;交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自签订《土石料购买合同》后即时起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土石料的看护保管责任,出现任何问题与委托方无关。
5、 标的装运时间:
①、竞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签订《土石料购买合同》后即日起,标的1的装运时间为90天;标的2的装运时间为60天。如因天气原因无法装运须经委托方同意可往后顺延。
②、竞得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装运完毕,逾期须承担日违约金10000元和违约责任,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履约保证金扣完,竞得人仍未清运完毕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未装运的剩余土石料。交由委托方处理,委托方无需退还价款。
6、竞买人竞买成功,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成交价款,未按照约定友付价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代理人征得委托人同意,将标的物再次挂网竞价。标的再行竞价的,原买受人应当承担第一次竞价中本人和委托人应该支付的代理费。再行竞价的价款低于原成交价的,原竞得人应该当承担差额。
7、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竞买保证金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回至竞买人原转账账户(不计息)。
8、竞价成交后,如遇特殊情况委托人无法将竞价成交标的及有关权属证件移交给竞得人的,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相关要求:
竞得人应与施工单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双方结合项目实际制定相应的运输方案。竞得人应提前充分做好堆放场地、人力、车力等准备工作,保证依法安全、准时地将土石料装载、清运出委托方堆放地点。装运现场应服从委托方作业区的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委托方合理调配,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不扰民,装运完毕自行清理现场垃圾和废弃物。
竞得人装运土石料时仅限于地面堆积的土石料层,不可深挖,不可逾越边界,完工后恢复原有土地基层面貌,如深挖、逾越边界产生的一切后果与委托方无关,相关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竞得人自行组织装载、运输土石料,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竞得人应做好土石料封闭工作,防止扬尘、洒落,做到合法、文明驾驶,装运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如有违规责任由竞得人负责。石料裝载、运输由竞得人自行负责,不得影响治理项目施工进度,且竞得人独立承担土石料外运的全部安全责任。
如因土石料产权问题导致竞得人不能装运的,由委托方负责处理,由此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竞得人装运土石料的时间内。竞得人在实施清运过程中,须接受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远县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矿山联合执法监察大队、县环保局等部门监管。其它约定事项以《土石料购买合同》样本为准。
10、代理服务费: 1号标的代理服务费为10000元(壹万元整);2号标的代理服务费为10000元(壹万元整)。成交人在竞价成交后3日内汇入代理公司指定账户。
三、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保证金须在2024年1月30日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价人的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竞买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2)本次竞价标的物竞得人原冻结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入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在付清成交价款、签订合同完毕项目后无违约原账号退回。
(3)竞价成交后,成交价款须在竞价成交后3日内缴纳至定远县财政局指定账户(户名: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开户银行: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账号: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转账时备注:定远县乡镇公租房房产竞价成价款。
竞价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一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203
二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293
转账时分别备注:大山石料厂剩余土石料竞买保证金;广权采石场剩余土石料竞买保证金。
注意:①如竞买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买人竞买保证金的情形,由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③放弃竞得资格的竞买人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买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④被滁州市县区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竞买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竞标,否则其成交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⑤竞买人仅代表本人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以成交人姓名签订合同,不得以其他人代签,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竞买人应具备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
2、竞买人须单独报名竞买,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竞买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等文件,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定远县财政局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买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30日10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安徽淮府拍卖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或招租方联系。
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八、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定远县财政局以及安徽安徽淮府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该标的状况,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标的物登记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付清代理费领取《成交确认书》,凭《成交确认书》到委托方缴齐竞买土石料成交价款并签订《土石料购买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委托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6、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产权人通知为准。
7、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
九、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刘润民 18949675157
业主单位:任肸 13866914003
业主单位:定远县财政局
代理公司:安徽淮府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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