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唐河流域重要支流小清河水生态修复工程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宛城区唐河流域重要支流小清河水生态修复工程,已由宛区发改﹝2023﹞10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宛城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及监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唐河流域重要支流小清河水生态修复工程
2.2 项目编号:N4113011301000501001
2.3建设地点:宛城区小清河流域
2.4项目概况:南阳市宛城区唐河流域重要支流小清河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总投资约3090.10万元。
2.5建设规模及内容:河道型湿地102200平方米、边坡生态治理52150平方米、生态缓冲带17200平方米、底泥疏浚18800立方米、生态滤水潜坝380米。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宛城区唐河流域重要支流小清河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
第二标段: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2.7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项目施工、采购、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第二标段: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分部分项,各工序各部位工程等监理,以及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取得、配合工程结算、工程审计工作、质量保修期工作以及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全过程旁站式监理等工作。
2.8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
设计: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施工: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二标段: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计划工期:总工期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期: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EPC总承包
(1)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a. 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满足以下条件):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b. 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满足以下条件):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c.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上述a、b、c项资质要求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也可为联合体具备即可。
(3)人员要求
a.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b.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c.施工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注:上述负责人均应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相关人员证书扫描件、所在投标单位近六个月中(任意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扫描件。
注: 上述a、b、c项资质要求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也可为联合体具备即可。
(4)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过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注册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企业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本条要求。
(5)信誉要求
a.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b.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c.提供企业无重大安全事故查询证明(投标人出具的书面承诺或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中施工企业提供)。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本条a、b、c项要求。
(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7)联合体要求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不同专业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并满足工程项目对相关专业资质等级的要求。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第二标段:监理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能力;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过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注册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企业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nanyang.gov.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保证金减半缴纳、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符合其中任一种即可)
①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缴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缴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②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③保证金免缴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④保证金减半缴纳
对企业信用评价为AA级的建筑业企业,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
⑤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管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1月09日08:00分至2024 年01月 30日 09 时 00 分前。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下载和制作。
4.5 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免费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5.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1月 30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而是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 、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5.3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
5.4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5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 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宛城分局
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独山大道398号
联系人:陈君宝
联系电话:0377-630775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908室
联系人:安双梅
电 话:0377-63223776 13653776398
监督单位:南阳市宛城区水利局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建设中路666号
联系人:王德详
联系电话:0377-63223351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四层、五层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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