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禄劝县营盘山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编号: LZR〔2023〕001号)
为规范竞争有序的矿产资源配置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 2023〕1号)、《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出让登记工作规程相关文件的通知》(云自然资矿管〔2023〕87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经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公开挂牌出让1宗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采矿权基本信息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云南省禄劝县营盘山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项目地址: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撒营盘镇康荣村委会营盘山
出让 面积: 0.0824 平方公里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出让资源储量: 1433.7 万吨
挂牌出让年限: 13.1 年
拟开采规模: 90 万吨 / 年
开采标高: 2672米至2522米
(二)矿区概述及交通位置
云南省禄劝县营盘山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为空白区采矿权新立项目,矿区位于禄劝县城 17°方向的位置,直距约41公里,隶属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撒营盘镇康荣村委会管辖,矿区南侧有乡村泥结石公路通过,矿区距禄劝县城公路距离约55公里,交通条件较便利。
(三)矿区范围
拟出让的云南省禄劝县营盘山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区范围由 5 个 拐点坐标圈定( 拐点坐标见下表 ),矿区 面积为 0.0824平方公里,开采深度由2672米至2522米,矿区范围与周边采矿权、探矿权无交叉重叠现象,矿权界限无争议纠纷,矿区 范围不在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水资源保护区、地质公园、地质遗迹、建设项目压覆区等重要地区范围内,未与 三区三线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重叠,与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生态保护红线无重叠,不是规划确定的禁止、限制矿种,符合《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 年)》。
禄劝营盘山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点编号 | CGCS2000坐标系(三度带) | 1980西安坐标系(三度带) | ||
X(m) | Y(m) | X(m) | Y(m) | |
1 | 2872200.00 | 34558550.00 | 2872192.56 | 34558439.06 |
2 | 2872477.00 | 34558538.00 | 2872469.56 | 34558427.06 |
3 | 2872303.00 | 34558850.00 | 2872295.56 | 34558739.06 |
4 | 2872102.96 | 34558805.55 | 2872095.52 | 34558694.61 |
5 | 2872049.00 | 34558690.00 | 2872041.56 | 34558579.06 |
面积 | 0.0824平方公里 | |||
标高 | 2672至2522米 |
二、 出让组织基本信息
(一) 出让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屏山街道烟草路延长线团结小区南侧
联系电话: 0871-68913475
(二) 交易平台: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禄劝国投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 0871-68966567
三、 挂牌出让价格表
采矿权挂牌出让编号 | 项目名称 | 矿种 | 面积 | 出让年限 | 拟开采规模 | 开采标高 | 交易底价 | 竞买保证金 |
平方公里 | 年 | 万吨/年 | 米 | 万元 | ||||
LZR〔202 3 〕00 1 号 | 云南省禄劝县营盘山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0.0824 | 13.1 | 90 | 2672-2522 | 829.1 | 250 |
四、 竞买人资格及竞买申请的办理条件
(一)竞买人资格条件
1. 竞买申请人为 营利法人 。
2. 竞买申请人无因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义务被追责的情形。
3. 竞买申请人无因违法勘查、开采等行为被吊销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未满二年的情形;无在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辖区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矿业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的情形;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名单;未 在交易机构有不良行为记录。
4. 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 竞买申请的办理条件
竞买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确认到账后,发给竞买申请人《竞买资格确认书》,视为取得竞买资格。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 采矿权竞买申请书、 竞买申请人一般情况表(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
2.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如非 法定代表人 报名还须出具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以上材料均须盖上鲜章扫描为电子版报名时一并提交) ;
3. 自愿承担风险责任承诺书、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等相应责任和义务承诺书、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并按绿色矿山规范及要求实施开采及恢复治理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 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地质勘查情况
(一)经地质勘查单位对该矿区开展地质勘查工作,并编制《云南省禄劝县营盘山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普查报告》经评审、备案、公示,成果表明:截止 2023年3月31日,云南省禄劝县营盘山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区范围内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推断资源量1433.7万吨。
(二)由技术单位编制《云南省禄劝县营盘山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经评审、登记、公示,成果表明:矿山设计利用资源量1362.1万吨,设计可采矿石量1134.9万吨。设计矿山生产规模为年采矿石量90万吨,矿山总服务年限13.1年。
六、挂牌出让底价
评估机构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取合理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估算,编制完成 《 云南省禄劝县营盘山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采矿权出让收益 评估报告》经公示无异议,报告明确: 本次评估云南省禄劝县营盘山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应处置出让收益的资源量为 1433.7万吨,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的出让收益底价评估值为829.1万元,高于按禄劝彝族苗族自治 建筑用石料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 0.46元/矿石吨计算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值659.5万元,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经报请县储委会审议,确定 云南省禄劝县营盘山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底价 为 829.1万元 , 竞买保证金按不低于采矿权挂牌 底价 的 30%计算 为 250万元。
七、出让方式及年限
出让方式:挂牌出让;
出让年限: 13.1年。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和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规定的通知》(云政发 〔 2015〕 5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以挂牌有偿方式出让的采矿权,出让期满后,经储量核实评审备案,还有保有资源储量或者新增资源储量的,准予延续;新增资源量必须按照规定补缴出让收益。
八 、 公告及 摘牌时间,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方式、时间,挂牌文件获取及 CA证书办理,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签订。
(一) 公告及 摘牌时间 :
1. 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24日
2.摘牌时间: 202 4 年 2 月 7 日下午 15:00 时整
(二) 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及时间:
( 1)报名方式:本次 拍卖 报名采用网络电子报名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报名的竞买人,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昆明市进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上传所有报名资料;
( 2) 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2月 7 日 15:00止(超过截止时间报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 0871-68966567
2.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 1)竞买人须在 2024年2月 7 日 15:00前将竞买 保证金 汇至以下账户中, 因竞 买 人原因造成不能参加报名、竞价等一切后果,由竞 买 人自行承担;
账户名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支行
银行账号: 24219801040012062
( 2)转账成功后,竞买人须携带转账凭证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禄劝国投大楼二楼),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 , 逾期不予受理。
( 3)竞得人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依程序转缴至县级国库冲抵采矿权挂牌出让收益,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退还。
(三) 挂牌文件获取及 CA证书办理
1.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竞买人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昆明市进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及其它资料。
2.CA数字证书办理:
( 1)凡有意参与报名的竞买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报名及竞价;
( 2)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网上办事-注册登记-立即注册,按流程自行办理,也可到昆明市政务服务中心CA窗口办理;
( 3)之前在云南省内其他地州已向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用户,省内所有地州通用,无须重办(但在昆明市、保山市办理的CA数字证书,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并通过审核方可);
( 4)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办理单位: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电话:4006727666(24小时客服热线);办理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
(四) 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1. 报价方式:电子报价。
2. 采用有底价挂牌方式公开出让采矿权,按照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3. 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每次增加幅度为人民币 10万元的整倍数。
4. 在报价期间若有相同报价的以先报价者为有效报价。
5. 挂牌期限届满,有愿意继续 报价的,即刻转为电子竞价 ,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限时竞价,按照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五) 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当场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六) 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共交易平台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七) 出让合同签订
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与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九、采矿权出让收益的缴纳
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采矿权出让收益。
十、采矿权登记办理
竞得人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后,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采矿权登记。
十一、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注意事项
1. 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涉及土地(采矿用地及相应配套生产加工用地等按建设用地来管理,同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林业、水务、环保、安全等部门相关手续,由竞得人到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办理。挂牌出让价格不包含各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费用和土地征用补偿费等费用。
2. 采矿权出让后竞得人还需支付前期费用 15.2万元,其中包括地质勘查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编制等费用。
3. 采矿权竞得后,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 250 万元将直接抵缴采矿权出让收益。
4. 竞得人须按自然资源部发布的《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DZ/T0316-2018)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及资源开发利用,并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按要求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等提交相关部门审查、备案,严格按照有关方案落实边开采边治理、水土流失防治和环境保护等有关要求和措施,按要求存储(缴纳)土地复垦费、矿山地质恢复基金、采矿权占用费等相关费用,并接受主管部门监管。
(二)风险提示
1. 该采矿权因地质勘查程度有限,实际资源量等可能存在误差,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后,即视为认可相关资料、数据,不得以报告中的资源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2. 本次挂牌出让,涉及的土地、林权、山权、青苗、道路使用、用电、用水、坟墓、寺庙、搬迁等不在出让范围内,竞得人必须自行依法依规申请办理矿山的用地(采矿用地及相应配套生产加工用地等按建设用地来管理,同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用水、用电、水土保持、公路、环保、林地使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手续,出让人对办理上述手续不作任何承诺,若上述手续未能完成导致采矿许可证不能办理的,出让人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存在的风险。
3. 该采矿权出让后,如因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等各类保护区、产业规划等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发生变化,造成矿区范围缩减等情形,竞得人须按照新的政策规定及法律法规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存在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4. 矿业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等风险,竞买人需慎重决策。如因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导致的采矿许可证无法办理或矿山无法正常开采等情形,出让人不 承担责任,竞得人所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等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十 二 、异议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根据情况对出让公告作出解释或修改、补充,经修改或补充的公告与原公告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与原公告不一致的,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十三、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交易,由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组织实施。
(二)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或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或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三) 竞买人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本次采矿权信息、交易须知和其他相关文件及采矿权现状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四)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包含竞得人在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及矿山开采活动中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的其他费用。
(五)本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通过自然资源部官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同步发布, 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将于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六)本次出让公告未尽其他事宜,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和通知。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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