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与舞水流域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GZGC2023-003)
本招标项目芷江侗族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与舞水流域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名称)已由芷江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芷江侗族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与舞水流域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芷发改项[2021]2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名称:芷江侗族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与舞水流域生态修复工程(一期)
2.2、建设地点: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
2.3、建设规模: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20处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识标牌建设,以及农田面源污染整治以及其他饮用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具体如下:1)设置共122块标识标牌,其中包含88块界标、20块宣传牌及14块交通警示牌;2)在一级保护区范围边界建设3690m隔离防护网;3)在农田面源集中的区域与水体之间设置灌草结合的植物拦截带1854.5m2。
2、舞水一级支流环境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对桃花溪、杨溪河、三渡溪等3条舞水一级支流生态环境进行整治与生态修复。1)桃花溪:在桃花溪小流域水流较缓、水位较浅的527m长河段实施河道水体修复工程,河水水体植被修复面积约4.5亩;在下游设置1座生态拦截坝。2)杨溪河:在段家溪入杨溪河口设置10500m2河口湿地;对杨溪河部分遭受人类活动破坏较大的河段岸坡修建生态护坡,长度约3460m;在杨溪河两岸设置滩地生态修复工程,进行河道基质恢复和水生植被修复。3)三渡溪:对三渡溪部分遭受人类活动破坏较大的渠段岸坡进行生态护坡,长度约3930m;在三渡溪浅滩河道内设置河道水体修复工程,水体植被修复面积约8.24亩;在三渡溪入舞水河河口设置11950m2河口湿地。
3、芷江县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程:在新建县城污水处理厂拆除现有深入河道内的排污管道,在河岸洪水淹没线之上重新设置该入河排污口口门,并在口门处设置取样监测平台,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实现联网在线监控;在入河排污口岸边显著位置设置标志牌。(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招标范围:芷江侗族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与舞水流域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工期要求:180日历天。9)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资质条件: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服务—外省入湘企业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②具备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认定的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2023年1月,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740万及以上的流域类水环境治理(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污水管网项目除外)施工或EPC项目业绩。
(4)信誉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下同)资格: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6)其他要求:①本项目在招标阶段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为项目施工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在招标阶段不作要求,但投标人在中标后应根据本项目建设规模按照湘建建[2020]208 号文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截止前近6个月(2022年8月-2023年1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且不得在其它项目中任职。中标后若查出有在建项目,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相应处罚。②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http://ggzy.huaihua.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1潜在投标人须先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获取 CA 证书后自行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3月2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http://ggzy.huaihua.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huaihua.gov.cn/)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
8.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huaihua.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2 电子投标注意事项
(1) 本项目使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绑定数字证书。 投标人在本公告内完成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下载,制作完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怀化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简称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 由于投标人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标时,遇有技术问题,请投标人理解并积极配合处理,保证交易活动顺利开展。
本次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南国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湖南省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芷江镇和平路52号 | 地 址: |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南郡新干线7栋20层2014-2015号房 |
邮 编: | 419100 | 邮 编: | 418000 |
联系人: | 补先生 | 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 话: | 0745-6852000 | 电 话: | 1511528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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