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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主城区生态提升-东区2022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一期)

· 2023-03-06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92023037003
专业招标公告
津建交开发专业[2023]0303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主城区生态提升-东区2022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一期)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开审批【2022】1606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为 786.13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786.13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22672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专业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主城区生态提升-东区2022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一期),建设规模为22672平方米,项目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出口加工区,包括海景街、泰和路、海青街、海宁街、环路,实施面积约22672平方米,其中实施绿化面积约14295平方米,实施人行道铺装面积837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土方工程、排盐工程、给水工程、种植工程、养护工程、铺装工程等,总投资额786.13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出口加工区,包括海景街、泰和路、海青街、海宁街、环路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主城区生态提升-东区2022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一期)施工,招标范围:本工程实施面积约 18765平方米,其中实施绿化面积12200平方米,实施人行道铺装面积656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排盐工程、给水工程、种植工程、养护工程、铺装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审。总投资额592.43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04月30日 至 2023年12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承揽能力的投标单位,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 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6日 至 2023年03月10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0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3月06日至2023年03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持上述资料和投标确认单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79号二楼,本项目采用 评定分离办法评审 获取文件。
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陆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宝信大厦 402
邮政编码:300450联系人:张斌电话:022-25202823
传 真:022-25202823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玉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和路 79 号
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程剑秋电话:022-25636239
传 真:022-25636239
日期:2023年03月06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中心 受理负责人:张斌
电话:022-25202823传真:022-25202823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宝信大厦 402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陈功
电话:25208743传真:25208700电子邮箱:jkqjgzx@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4层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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