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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赣州首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赣州乡村振兴环境治理项目(南康区子项目)设计编制项目(gzsh2023-nk-c003)的电子化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3-02-22

赣州首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赣州乡村振兴环境治理项目(南康区子项目)设计编制项目(GZSH2023-NK-C003)的电子化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江西省赣州乡村振兴环境治理项目(南康区子项目)设计编制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3月0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H2023-NK-C003

项目名称:江西省赣州乡村振兴环境治理项目(南康区子项目)设计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0000.00 元

最高限价:16625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康采招2023F000825411江西省赣州乡村振兴环境治理项目(南康子项目)设计编制11750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按要求提供相关设计编制服务,并60日历天内完成编制递交相关成果包总服务周期直至工程验收通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应是中小企业。(2)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3日 00:00 至 2023年03月01日 23:3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及下载电子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3年03月0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开标3室(开启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2号楼三楼)

五、开启:

2023年03月0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开标3室(开启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2号楼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上传:响应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响应处理。2、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启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3、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4、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中小企业(含视同中小企业);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详见电子化竞争性磋商文件。5、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6、付款方法:本项目分两次付款,项目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并按要求完成初步设计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合同款的50%,剩余50%于初步设计内容通过专家评审并获取初设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7、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赣招协字〔2021〕0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即:当成交金额≤100万时,按1.5%收取;当100万<成交金额≤500万时,按0.8%收取。8、因系统推送原因导致中国政府采购网有可能显示公告概要预算金额和显示公告正文预算金额不一致的,以显示公告正文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南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赣大道1号区政大楼2楼

联系方式:0797-66059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首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1号楼中介服务大楼13楼1311室

联系方式:0797-6599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仁仪

电话:0797-6599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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