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郁水流域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EPC)(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桑植县郁水流域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EPC)(项目名称)已由桑植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桑发改审批【2021】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桑植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桑植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桑植县郁水流域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EPC);
2.2建设地点:张家界市桑植县域范围内郁水所流经的5个乡镇,具体为:刘家坪白族乡、马合口白族乡、空壳树乡、芙蓉桥白族乡及瑞塔铺镇;
2.3项目规模:
(一)生态沟渠工程:新建生态沟渠4383米、面积34891平方米,其中关溪涧村3093米、面积24556平方米,虎形村350米、面积2800平方米,芙蓉桥乡梅家桥村810米、面积6495平方米,瑞塔铺镇区130m、面积1040平方米;芙蓉桥乡梅家桥村暗沟拆除80m,补种沉水植物700平方米。
(二)生态护坡工程:新建生态护坡4190米、面积21242平方米。其中刘家坪乡长征村河段3450米、面积17542平方米,瑞塔辅镇第四中学河段700米、3500平方米,关溪涧村40米、面积200平方米。
(三)生态湿地工程:新建生态湿地1467平方米,前端调蓄池847座,配套建设DN110UPVC管11028m、DN200HDPE螺旋波纹管220m,其中虎形村大型生态湿地300平方米。
(四)生态塘工程:在马合口乡梭子丘村新建生态塘1处共200平方米,配套建设施工便道100m。
本次招标金额2761.28万元。
2.4工期要求:365天(日历天,含设计与施工工期);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5.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①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及施工期间的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并确保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
2.5.2采购:按设计要求与招标人工程进度安排;
2.5.3本工程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内容主要是对郁水污染区域进行治理和修复,其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生态湿地建设工程、生态沟渠建设工程、生态护坡建设工程、生态塘建设工程。材料及工程设备采购、工程资料编制,满足本项目竣工投入正常使用的施工总承包;
2.6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并达到国家规范的要求;施工: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保修。(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2 联合体成员的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的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 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2.4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2.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7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08 月16 日(北京时间,下同)起至2022年08月22日止(北京时间,下同)起,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A)潜在投标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处预览PDF版本招标文件,如需下载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文件须先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 月 05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发布公告的媒介删除“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活动接受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桑植分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44-6223234。
8. 其他8.1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恶意投诉的,依法由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公安经侦、法院认定,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建立招投标负责人约谈调查、行为认定、案件移交、信息交换等联合执法机制。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8.2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8.3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允许参加投标。
9.联系方式招标人:桑植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湖南省桑植县澧源镇御水大厦7楼701办公室
邮 编: 427100
联系人: 郑先生
电 话: 15074415353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惠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路106号(3楼3015)
邮 编: 427000
联系人:谭女士
电 话:0744-2811118
传 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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