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疆阿勒泰市克兰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与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
品目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设计前咨询服务 | ||
采购单位 | 新疆阿勒泰市铸金投资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阿勒泰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1月08日 19:40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阿勒泰市解放路4区22-1栋办公楼3楼302室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1月09日至2023年01月11日 每日上午:10:30 至 13:30下午:15: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9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城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06-2102233 | ||
采购单位 | 新疆阿勒泰市铸金投资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0906-2316872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董梦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恒达天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阿勒泰市解放路4区22-1栋办公楼3楼302办公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城0906-2102233 |
项目概况
新疆阿勒泰市克兰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与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阿勒泰市解放路4区22-1栋办公楼3楼3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3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TCZC2023-001
项目名称:新疆阿勒泰市克兰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与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新疆阿勒泰市克兰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与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合法提供与采购内容相符的服务;(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证书(专业包含:建筑、市政公用工程);(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咨询工程师资格或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各专业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说明: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点:本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间任意时刻的查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9日 至2023年01月11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阿勒泰市解放路4区22-1栋办公楼3楼302室
方式:现场获取,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二套(加盖公章)。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3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阿勒泰市解放路4区22-1栋办公楼3楼306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13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阿勒泰市解放路4区22-1栋办公楼3楼306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阿勒泰市铸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0906-2316872
联系方式:董梦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恒达天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阿勒泰市解放路4区22-1栋办公楼3楼302办公室
联系方式:吴城0906-2102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城
电 话: 0906-210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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