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余市兴林矿业有限公司废弃矿山环境修复治理工程已由分发改字〔2022〕32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分宜县双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分宜县双林镇下院村毛安村小组
2.2 规模:招标金额: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约140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控制价),实际工程量以决算为准;
2.3 计划工期:30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或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施工)乙级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①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③根据项目特点本项目须投入1名技术负责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技术负责人具备岩土中级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④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须提供近连续 6 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6)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8)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 1月10日凭其数字证书CA锁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11日上午9点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5.2、开标地点: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有关本次招标的澄清和修改等补遗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2不见面开评标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3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总则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4)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地操作新点系统。
(5)投标文件解锁时间: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所有投标单位在2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企业未解锁完成,解锁无效,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废标。
(6)投标单位缴纳完保证金后必须点击保证金查询按查询按钮,进行保证金查询。否则可能无法入账,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8)意外情况的处理:
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一)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
(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余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9)由于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0)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为准。
(11)由于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7. 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投标有效期内,如中标候选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或有在建项目,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如中标候选人遭到否决,则项目重新招标。
7.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7.5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业绩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扰乱招投标市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6根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7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新余市分宜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监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分宜县双林镇人民政府
地 址:分宜县双林镇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970496212
招标代理机构: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余市渝水区城北街道暨阳玫瑰城三期西门中山路351号
联 系 人:余先生 电 话:13879064689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宜县支行
2、户名: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宜支行
3、户名: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宜县支行
4、户名: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宜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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