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小学改扩建项目及沿河环境治理带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23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吴小学改扩建项目及沿河环境治理带项目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2[34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编码为2211-330212-04-01-431085,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安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由区财政和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共同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716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014 万元,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 35616 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 19998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小学 1#2#教学楼、食堂、图书馆、标本馆、体艺馆、综合楼、配电房、门卫等。建设地点:鄞州区东吴镇。
2.2招标范围:负责实施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工程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含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包括报批报建管理、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服务,合同及台帐管理,现场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服务,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相关服务工作等。
专项咨询服务
招标代理:完成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代理工作。
造价咨询: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含招标控制价审核)、结算审核。
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服务范围为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含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环境保护监管等)。
2.3招标控制价:426.6104万元。
2.4服务期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竣工决算审计完成。
2.5服务目标:
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安全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标准。
进度控制目标:(1)监理工期要求:同项目施工工期。(2)结算审核期要求: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90天。
投资控制目标:工程决算中的工程费用投资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工程费用投资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
3.2工程监理专项咨询服务资质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牵头人应承担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且为承担造价咨询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职称;
3.5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3.6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相关资格条件须同步满足上述要求。
(三)其他: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未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注册成功后,请于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4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5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9日09:30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
6.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 CA 锁在开标系统中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到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 CA 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镇南路1号
联系人:叶工
招标代理人:宁波安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工
地址:鄞州区长寿东路117号A幢5010
电话:1526787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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