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征集福建省生态环境治理设备(产品)名录及生态环境科研成果相关服务项目
项目地址:福建省
服务期限:2023年6月
预算价格:260314.80元(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制定评审办法及推荐材料要求,征集生态环境治理设备(产品)和生态环境科研成果。征集类别:水生态环境、海洋生态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生态环境、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核与辐射和综合类七个行业;
2、根据参评项目要素领域,聘请相关专家组成项目评审组对项目进行桌面评审;
3、组织评审组现场考察,对设备(产品)以及科研成果现场应用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并做好相关记录;
4、提交成果:根据评审组意见提出《生态环境治理设备(产品)名录》、《生态环境科研成果名单》(以下简称名录名单)的入选建议,经省生态环境厅审核后,按规定进行监督公示,公示期满后,编制名录和名单,并对外发布。
(二)时间要求
招标人提供项目相关资料后,中标方对于制定评审方法及推荐要求工作应于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常规性工作和编制名录名单(送审稿)应于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所有工作任务应于2023年6月1日前完成。
三、投标文件要求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投标文件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相应格式见附件,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均应密封,加盖单位公章。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投标人填写招标回执(附件1),认真对照评标办法(附件2)及招标内容及要求(附件3),按格式要求编制报价文件(附件4)及技术商务文件(附件5)等招标材料,盖章后装入信封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提交投标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取消供应商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招标人现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并确认投标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招标人现场宣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投标报价,做好开标记录。并按照投标人的评分由高到低确定中选人顺序,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选人。
(4)得分最高者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由较低报价者中标。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不满三家的,进行重新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应在 2022年12月 8 日 (北京时间)11:30以前 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12楼1211科技与财务处。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结算方式
分两期支付。签订合同后,招标人凭正式足额发票等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第一期70%的合同款;中标人按合同完成所有工作后,招标人凭正式足额发票和成果等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以转账方式支付第二期30%的合同款。
七、开标事宜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8日15: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十三楼第五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12楼1211科技与财务处
联系人:廖雁萍
联系电话:0591-88362105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2月5日
附件:1.确认招标回执
2.评标办法
3.招标内容及要求
4.报价文件格式
5.技术商务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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