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郑蒲港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EPC+O 总承包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皖 E0-23-2022-5165)已由 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郑经发【 2022 】 104 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马鞍山郑蒲港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马鞍山郑蒲港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 + 运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概况
建设地点:郑蒲港新区规划起步区(东至长江、南至姥下以南的陈刘村、西至 S206省道、北至太阳河南堤)、姥桥镇镇区、白桥镇镇区。
工程规模:
规划起步区: 15 条已建河道整治及水系连通(长度合计 18.4km );新整治 13 条河道(长度 17.1km )、 1个湖体(长度 0.6km 、面积 5.6ha ),以及河 / 湖汇水范围内排水管网提质增效。
姥桥镇镇区: 1 条已建泄洪渠(长度合计 1.5km )及 14 处现状塘体(面积合计 5.8ha )整治及水系连通,以及河 /塘汇水范围内排水管网提质增效。
白桥镇镇区: 3 条河道整治及水系连通(长度合计 1.3km ),以及河道汇水范围内排水管网提质增效。
本项目堤防等级为 3 级。
2.2 招标范围
完成郑蒲港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EPC+0 总承包 )范围内的的勘测(含勘察、测量)、工程设计(含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设备采购、施工、运营、项目法人需开展的各项验收组织、工程交付等。具体细化为:①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勘测、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②设备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需设备等。③工程施工。④运营,包括试运营和正式运营等;⑤工程验收,包括负责协助发包人完成各项验收等有关工作。⑥工程及资料移交。⑦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⑧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管理和控制。⑨按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并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本次招标不包含以下内容 :应由业主承担的工程监理、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及征地移民等工作。
2.3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 1 个标段。
2.4 本项目工程建设投资及运营维护费如下:
2.4.1 工程建设投资暂定为 51294.08 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40987.51 万元,设备费 2908.92万元,其他费用 4041.96 万元,预备费 3355.69 万元)。
2.4.2 运营维护费暂定为 2703.86 万元 / 年,运营期 15 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或施工能力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 1 )和( 2 )和( 3 )和( 4 )和( 5 )和( 6 )资质及要求:
( 1 )资质:独立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或④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至少一方须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或④要求: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④施工资质: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3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须完成过一个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 EPC 或EPC+O )业绩;
注:
①类似项目指一个单份的合同金额为 10000万元以上(含)的水利类或水环境治理类(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水环境提升、流域综合治理、流域水质提升等)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多份合同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②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 ( 或影印件 ) 。
③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中的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无合同签订时间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④提供的业绩无论是独立投标人独立承揽的业绩 ,或是联合体投标承揽的业绩,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须在该业绩中至少承揽设计或施工内容;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未体现以上要求,则投标文件中另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或业绩合同甲方出具的投标人承揽内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证明材料须有业务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合同甲方证明材料的出具单位公章名称必须与合同甲方名称一致,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⑤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 4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单位在职职工,并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职称;
注 : 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 或影印件 ) 、开标前 15 个月中任意连续 12 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或影印件 ) ,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
( 5 )施工经理资格要求:施工经理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单位在职职工,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 B 类证书。
注 : 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 或影印件 ) 、开标前 15 个月中任意连续 12 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或影印件 ) ,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
( 6)设计经理资格要求:设计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或环境工程或给排水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职称。
注:
①职称证书上的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或环境工程或给排水工程相关专业;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或环境工程或给排水工程相关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包括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包括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给水排水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等。
③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复印件(或影印件),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责任分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 2 )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对本项目运维考核目标负全责 。
3.4 信誉要求:
( 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项目经理、施工经理、设计经理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 ( 含 )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 2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项目经理、施工经理、设计经理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 ( 含 )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 〕 35 号)为准) :
①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 5 分的。
②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5 分到 9 分 ( 含 9 分 )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3 个月。
③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10 分到 19 分 ( 含 19 分 )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6 个月。
④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20 分到 29 分 ( 含 29 分 )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12 个月。
⑤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 30 分以上 ( 含 30 分 ) 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 个月。
( 4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 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 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 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3.5 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6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2 年 9 月 4 日 17 时 30分,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然后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及缴费方式:本项目不收取。
4.3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提出,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行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网上方式予以回复,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自行查看。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9 月 20 日 9 时 00分,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网址:0be0099b-bc8b-4033-88d5-8ed94c8522d1/85681480-2d0f-4b0d-b9f4-bb8e42e536c5/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 .docx 》 , 网址: )。
5.1.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5.1.2 开标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 2009 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第 5 开标室。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
5.3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4 在线签到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内。
5.5 投标人解密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30 分钟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上发布。
7. 注意事项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马公管办〔 2020 〕 10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8. 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的形式详见招标文件;若采用网银、电汇、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选择以下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账户 1 :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四村支行
账 号: 9558831306000206387
账户 2 :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
账 号: 521199360961000002001097
账户 3 :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
账 号: 185765437392
账户 4 :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 20010267716366600004338
账户 5 :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雨丰支行
账 号: 126240010466688890000000413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马鞍山郑蒲港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
邮 编: 243000
联 系 人:张建钢
电 话: 0555-5580550
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 2009 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 7 楼招采一部
邮 编: 243000
联 系 人:谢欢
电 话: 0555-5200336
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 0555-520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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