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中北煤化工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绩效评价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绩效评价项目
2.2项目地点:色连二矿
2.3签订框架协议:否
2.4定商、定价:否
2.5服务范围:乙方(供应商)为甲方(鄂尔多斯市中北煤化工有限公司)制作色连二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2023年10月—2024年10月期间基金支出使用绩效评价。并于合同签订日期起15日内完成报告编制,提供纸质版报告七套及PDF扫描盖章电子版资料。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15天内完成基金绩效评价。
2.7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制作基金绩效评价并通过甲方验收后,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入账后支付。
2.8采购数量(估算金额)10万元
2.9采购明细:(详见公告附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需提供原件扫描件)。
3.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至少近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审查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提供的承诺书)。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2021年至今的至少三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金绩效评价报告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并提供业绩发票佐证。(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内容及盖章签字页、发票)
3.4信誉要求:(1)供应商未列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www.gsxt.gov.cn),须提供网页截图。(2)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名单 (www.creditchina.gov.cn),须提供网页截图。(3)供应商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被执行人名单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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